
近日,莆田市代市长梁建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公布莆田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问题,莆田市市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款支付财政统一监管暂行规定(送审稿)和关于设立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等问题。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根据2009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共搜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近6万条,涵盖了17个类型200多种,经过筛选,市和各县区文化部门共整理出较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00多个。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在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时一定要仔细斟酌、反复研究,尤其对个别有争议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逐级公布、逐级申报”的程序,择机予以公布,以确保申报项目具有莆田当地特色,且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就市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款监管问题,会议指出,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将形成《莆田市市级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款监管暂行规定》。会议要求,财政部门就如何快速审批要制定合理的机制,促使审批、监管实效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同时要处理好与投融资公司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局、国资委和审计局的作用,对财政投资、国有企业融资实行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年终审计,以减轻财政负担,并确保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监管更加到位。
就设立“莆田市政府质量奖”问题,会议强调,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引导、激励我市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海西质量振兴,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将设立“莆田市政府质量奖”。(吴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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