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供应计划由药房工作人员编制,经主任(站长)批准执行。
二、药品必须经正规渠道从国家和省核准的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严禁采购假劣药品。
三、购入药品必须验收入库,发现数量、规格、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四、药品应按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并设立库存卡随时登记,保证账货相符。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有关毒、麻、限剧药的保管,按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五、药房每月进行一次盘存,统计当月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