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鑫富药业正遭受D-泛酸钙产品接连降价的困扰。
7月11日,该公司公告称,由于大量涌入的新产能形成的竞争压力,公司主要产品D-泛酸钙的价格不断下跌。在连续两个季度降价后,第三季度销售均价环比可能仍将下降17%至28%。
根据其2007年年报,D-泛酸钙产品是公司主打产品,为鑫富药业贡献了89%的营业额,产品利润率高达66.98%。
但目前的价格跟成本价已经相接近,由此,鑫富药业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06%,其中二季度实现净利润仅占上半年的38.61%。
曹利丰认为,产品降价主要是受到市场无序竞争的影响,而不是整个行业的景气度发生变化,毕竟,“需求量还摆在那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鑫富药业此前表示,如法院判决新发药业构成专利侵权,预计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果法院判决新发药业未构成专利侵权,那公司今后在D-泛酸钙领域将可能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专利风波,争得本地管辖权
24日,鑫富药业公告说,对于公司要求追究山东新发药业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一案,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新发药业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做出裁定,驳回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该案的管辖权。
该公司曾公告,公司是一家制造销售维生素B5(D-泛酸钙)及相关产品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是世界第一大维生素B5生产销售商,系ZL 2005 1 0123566.4“产D-泛解酸内酯水解酶的微生物及其制备D-泛解酸的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现,山东新发药业未经本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生产上述专利产品,使用上述专利方法。
2007年12月3日,鑫富药业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山东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期间,在半年的官司纠葛中,7月份的一纸判决总算让专利风波落下了帷幕。
“在管辖权的问题上,这应该是终审了。不会再有上诉。”24日,鑫富药业常务副总经理曹利丰表示。
面对鑫富药业的指控,新发药业除向浙江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外,还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宣告鑫富药业所述的发明专利无效。
曹利丰告诉记者,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于7月22日进行了口审,“相当于听证,就是争议双方共同到场辩诉”。
他认为,专利权官司一向旷日持久,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口审也算是此案进展的一大突破。不过,目前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作出复审结论,也未在现场有任何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