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典化发〔2008〕211号
有关单位:
我委2008年5月28日“关于领取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复函的通知”发出迄今已近两个月时间,现仍有部分命名复函未领取(详见附件),为此,我委再次通知有关单位于9月1日之前速来领取。
请以下列方式之一联系领取:
1.请速将联系方式传真至010-67152769,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
2.请派员持相关证明来我委业务综合处领取。
我委联系人及电话:王玉(010-67079525)
顾青(010-67079630)
特此通知
附件:2005~2007年命名文未取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