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疾控发〔2008〕131号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省级工作组: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56号)要求,经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国家级工作组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确定了72个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各省级工作组按照《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要求,尽快完成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项目支持的美沙酮门诊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积极组织,抓紧做好人员、房屋、药品、设备等准备工作,力争在2008年8月31日前开诊。
附件: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名单
二○○八年七月三日